美國商務部又“拉黑”一批中國實體。
當地時間1月3日,美國商務部下屬的工業(yè)和安全局(BIS)發(fā)布公告,將中國、緬甸、巴基斯坦的13家實體加入“實體清單”(Entity List),進行嚴格的出口管制。其中,11家實體來自中國。本次“實體清單”還涉及中國兩大光機所、多家光學企業(yè)。
這一決定將于1月6日正式生效,標志著美國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國家特定實體的出口管制措施進一步收緊。
來源:美國商務部工業(yè)與安全局
上述11家中國實體既有企業(yè)也有研究機構。其中,成都雷電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hengdu RML Technology Co., Ltd.)被指控向中國軍方提供精確制導導彈和衛(wèi)星通信系統(tǒng),合肥星波通信技術有限公司(Hefei Starwav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被指控提供射頻或微波產品,成都亞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Chengdu Yaguang Electronics Co., Ltd.)及母公司亞光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00123.SZ ,Yaguang Technology Group Co., Ltd)被指控提供軍民兩用物項。
包括中國科學院長春光學精密機械與物理研究所(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hangchun Institute of Optics, Fine Mechanics, and Physics)、季華實驗室(Ji Hua Laboratory)、南京施密特光學儀器有限公司(Nanjing Simite Optical Instruments Co., Ltd.)、 鵬城實驗室(Peng Cheng Laboratory)、中國科學院上海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Shanghai Institute of Optics and Fine Mechanics)、蘇州超納精密光電技術有限公司(Suzhou Ultranano Precision Opto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蕪湖科偉兆伏電子有限公司(Wuhu Kewei Zhaofu Electronics Co., Ltd)在內的7家實體被美國商務部指控支持中國軍事現(xiàn)代化,涉及一些美國關注的活動,包括高超聲速武器開發(fā)、高超聲速飛行器的設計和建模、使用專有軟件對武器設計和損傷進行建模。
美國商務部聲稱,上述 11 家中國實體獲取或試圖獲取美國原產物項,本次修訂《出口管理條例》主要目的是限制這些實體獲取美國原產物項,保護美國的國家安全和/或外交政策利益。
所有受《出口管理條例》管轄的物項(包括硬件、軟件、技術等)向被列入實體清單的主體出口、再出口或國內轉移等,均須向美國商務部申請許可,且美國商務部將采取推定拒絕的許可審查政策。
據不完全統(tǒng)計,自 2018 年以來已有 1000 余家中國實體及個人被美國商務部列入實體清單,被列入實體清單的最直接影響是在涉及美國產品與技術的出口、轉口和轉讓貿易時必須事先獲得美國商務部的許可。
以下是對被增列入實體清單的11個中國實體及其美方宣稱的制裁理由的詳細列舉:
1. 成都雷電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hengdu RML Technology Co., Ltd.)
美方宣稱:該實體獲取和嘗試獲取源自美國的物品,以支持中國的軍事現(xiàn)代化,特別是向中國人民解放軍(PLA)提供精確制導導彈和衛(wèi)星通信系統(tǒng)。
2. 成都亞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Chengdu Yaguang Electronics Co., Ltd.)及其母公司亞光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Yaguang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美方宣稱:這些實體獲取和嘗試獲取源自美國的物品,以支持中國的軍事現(xiàn)代化。它們已向PLA和實體清單上的多個中方實體提供軍民兩用電子元件。
3. 中國科學院長春光學精密機械與物理研究所(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hangchun Institute of Optics, Fine Mechanics, and Physics)
美方宣稱:該實體采購和試圖采購美國原產的物品,以支持中國的軍事現(xiàn)代化,并與高超音速武器的開發(fā)、設計和建模等活動有明顯的聯(lián)系。
4. 合肥星波通信技術有限公司(Hefei Starwav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美方宣稱:該實體采購和試圖采購美國原產的物品,以支持中國的軍事現(xiàn)代化,并已向PLA和實體清單上的中國實體提供用于軍事裝備應用的射頻/微波產品。
5. 季華實驗室(Ji Hua Laboratory)
美方宣稱:該實體采購和試圖采購美國原產的物品,以支持中國的軍事現(xiàn)代化,并與高超音速武器的開發(fā)、設計和建模等活動有明顯的聯(lián)系。
6. 南京施密特光學儀器有限公司(Nanjing Simite Optical Instruments Co., Ltd.)
美方宣稱:該實體采購和試圖采購美國原產的物品,以支持中國的軍事現(xiàn)代化,并與高超音速武器的開發(fā)、設計和建模等活動有明顯的聯(lián)系。
7. 鵬城實驗室(Peng Cheng Laboratory)
美方宣稱:該實體采購和試圖采購美國原產的物品,以支持中國的軍事現(xiàn)代化,并與高超音速武器的開發(fā)、設計和建模等活動有明顯的聯(lián)系。
8. 中國科學院上海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Shanghai Institute of Optics and Fine Mechanics)
美方宣稱:該實體采購和試圖采購美國原產的物品,以支持中國的軍事現(xiàn)代化,并與高超音速武器的開發(fā)、設計和建模等活動有明顯的聯(lián)系。
9. 蘇州超納精密光電技術有限公司(Suzhou Ultranano Precision Opto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美方宣稱:該實體采購和試圖采購美國原產的物品,以支持中國的軍事現(xiàn)代化,并與高超音速武器的開發(fā)、設計和建模等活動有明顯的聯(lián)系。
10. 蕪湖科偉兆伏電子有限公司(Wuhu Kewei Zhaofu Electronics Co., Ltd.)
美方宣稱:該實體采購和試圖采購美國原產的物品,以支持中國的軍事現(xiàn)代化,并與高超音速武器的開發(fā)、設計和建模等活動有明顯的聯(lián)系。
注:上述制裁理由均為美方單方面指認,不代表我們對該理由或事實的認可。中文名稱來自互聯(lián)網查詢,僅供參考。